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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除役特考規則第八條業經修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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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報訊)考試院院會日前通過考選部所提「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第八條條文及其附表」修正草案,該項考試規則修正重點為:刪除該項考試及格人員取得同職組各職系任用資格之規定。 修正後之條文為: 第八條 本考試及格人員,不得轉調國防部、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、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其所屬機關(構)以外機關任職。 前項轉調之限制,應於考試及格證書註明,並函請銓敘部查照。(點閱次數:1129)